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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一企ぷ一技术”研∞发中心和创新企业认定 一、政策依据 济南市经信委⊙《关□于培育支持市级中小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的修订意见》(济经信中小企①业字〔2016〕9号) 二、认定标准 1、“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 (1)企业获得国家专利局授权的实用、发明专利技术【每年达到3件,近三年累计→达到10件(其中发明专利达到3(含)件以上)或获得软件著作权20件以上、且已在↓产品中应用。 (2)研发中心在企∑业为独立或单设,具有研发设施〖、设备仪器和人才,研发成果已『通过省级以上科技部门鉴定、并转化为生产。 (3)申报的企业必须是按国家划型标⌒ 准界定为中小型企业的公司法人企业,且未被其他部门认定或命名为省级以上技术■中心。 (4)第三项命名条卐件必须具备,达到前两项条件中的一项即可具备申报资格。 2、“一企一㊣技术”创新企业 “一¤企一技术”创新企业◥是指能明显改善现有产品的外观、性能、质量、寿命、节能、环保、安全等指标,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在技术或◥工艺控制等方面具有专有技术和技术秘密的企业。 三、申报材料 按申报条件进行陈述性申报。 1、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创新企业)申请表(见附件)。 2、企业基本情况。 3、企业专有技术或工艺名称、技术特点或工艺特色】介绍。 4、研发中心运行情∩况。 5、相关证书、文件复印件。包括专利证书、认证证书、技术鉴定证@ 书、产品获奖证书等。 6、其他能表明已■达到命名条件的有关报表或证件资〇料等。 7、“一企一技术”创新企业参照以上内容组织申报材料。 四、申报程序 申请 “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和创新企业的中小企业,须向各县区经信局、高□ 新区科经局提出申请,并由△其按照命名条件进行初审(盖经信主管部门公章),上报市中小办。由市中小办委托第三方●进行评审,根据第三方评审意见,市经信委研究确定,并下发文件▲公布。 五、申报时间: 以济南市经信委网站公布的申报通知为准 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ζ 心和创新企业认定 一、政策依据 山东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培育支持中小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的意见▓》(鲁中小企办字[2011]3号) 山东省▂中小企业局《关于组织推荐省级第十三批← “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和第十一批“一企一技术”创新企业♀的通知》(鲁中小企局函[2017]59号) 二、认定标准 1、“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 (1)产品在◢生产、制造、加工、质量把︻关和降低消耗、降低成本等方面具有专有、独特╳的技术。其专有技术表现为产品在同类同型号产品市场上的占有率位居全省前三位或全国前五位,批量♂卖价最高、质量最好、寿命最长或消耗最低的方能认定为专有技术。 (2)企业获得国家专利局授权的发明专利技术2项(含)以上,拥有1项发明专利以上且主持或参★与制订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专利技术已在产品中应用。 (3)生产技术是省内同行业内独有、独创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转化为生产的技术;包括引进后消化吸收的技术。 (4)研发中▓心在企业为独立或单设,具有固定的研发设施、设备仪器、研发投入和人才队伍。 (5)申报▽的企业必须是按国家划型标准界定为↘中小微型企业的公司法人企业且在我省登记注册。 (6)申●报企业须同时具备第四、第五条申报条件㊣和前3项申报条件中一项。 2、“一企一技术”创新企业 “一企一技术”创新企业是指能明显改善现有产品的外观、性能、质量、寿命、节能、环保、安全等指标,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在技术或工艺控制等方面具有专有技术和技术秘密的企业。 三、申报程序 由济南市经◥信委向山东省中小企业局推※荐上报 推荐上报的“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和创新企业,必须是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和“一企一技术”创新企业 四、申报时间: 以山东省中小企业局、济南市经信委网站公布的申报通知为准 财政奖励 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非ζ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意见》(鲁发{2017}21号,2017年9月5日): 加大对行业领军和高成长性企业激励力度,对新认定的〖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和创新企业,各级财政给予50万元奖励。 最后提醒:有意向申请的企业,平时应当密切关注相关部门的网站,避免错○过申报时间。 本文内容仅作参考,欢迎指正 具体事项与细则 以相关政府部门公布的通知和︽解释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