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patent),从字面上是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专利”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在现代,专利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家的区域性组织根据申请而颁发的一种∞文件,这种文件记载了发明创ω 造的内容,并且在一定时期内产生这样一种法律状态,即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在一般情况下他人只有经专利权人许可才能予以实施。在我国,申请专利的国家机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专利特性
适度揭露
为促进产业发展,国家赋予发明人①独占的利益,而发明人则需充分描述其发明『的结构与运用方式,以便利他◣人在取得专利权人同意或专利到期之后,能够实施此发∴明,或是透过¤专利授权实现发明或者再利用再发√明。如此,一个有价值的发明能对◥社会、国家发展⌒ 有所贡献
非显而易见♀的
专利发明必须明显不同于习知技艺(prior art)。所以,获得专利的发明必须是在〒既有之技术或知识上有显著的进步,而不〗能只是已知技术或知识的显而易见的改∏良。这样的规定是要避免发明人只针对既有□ 产品做小部份的修改就提出专利申请。若运用习知技艺或为熟习该类技术都能轻易完⊙成,无论是否增加功效,均不符合专利的进∩步性精神;而在该专业或技术领域的人都想得到的构想,就是显◤而易见的(obviousness),是⊙不能获得专利权的
实用性
专利法规定:“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创造性
是指与ξ 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新颖性
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ξ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